关于举办中国同城十佳企业评选的通知
一 、参选条件
1、依法注册企业,经营1年以上。
2、无不良经营记录。
3、工商税务部门首肯。
4、具有模范带头作用,在行业中领先。
5、具有社会责任和公德意识。
6、有公益事业基础。
二、报名办法
1、企业自主报名。
2、社会推荐。
3、政府推荐。
4、群众推荐。
三、评选办法
1、网上投票。
2、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。
四、评选结果
1、授牌颁奖。
2、媒体宣传,扩大影响。
五、面向全国招活动代理
1、年龄不限,户籍不限,学历不限。
2、有责任心,服从管理,同从指挥。
3、了解当地情况,有较强社会活动能力。
4、能够协调各方面关系,为活动开展服务。
中国同城十佳企业评选活动组委会
电话:010—51373515 13811838191
2015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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